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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末民初的恐怖死刑

凌迟也称陵迟,即民间所说的“千刀万剐”。陵迟原来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,用于死刑名称,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,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下一张

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,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代,此后,金、元、明、清都规定为法定刑,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。 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中的一些犯罪,如谋反、大逆等

死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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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了清朝乾隆时期,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、儿子杀父亲、妻子杀丈夫,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,要处凌迟刑。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,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,这在明太祖时期尤为突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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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迟刑的处刑方式很残忍,一般记述是说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。而历代行刑方法也有区别,一般是切八刀,先切头面,然后是手足,再是胸腹,最后枭首。但实际上比八刀要多,清朝就有二十四刀、三十六刀、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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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四刀是:一、二刀切眉,三、四刀切肩,五、六刀切乳,七、八刀切手肘间,九、十刀切去肘肩之间,十一、十二刀切去两腿的肉,十三、十四刀切腿肚,15刀刺心脏,16刀切头,17、18刀切手,19、20刀切腕,21、22刀切脚,23、24刀切腿下一张

实际执行时,还有更多的,最多的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天,共四千七百刀。凌迟直到光绪三十一年(1905年),经沈家本奏请,颁布《大清现行律例》后才下令将凌迟、枭首、戮尸等法“永远删除,具改斩决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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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初期的极刑:放在棺材里的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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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被砍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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铡刀落下的一瞬下一张

祷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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头颅落地的一刹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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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前蒙面下一张

死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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枪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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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刑现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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枪毙前的准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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捆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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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头落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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捆绑的死尸下一张

准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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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死刑犯的惨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