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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欢若被改判无罪, 后果将不堪设想

  

  山东青年于欢,为了阻止讨债者对母亲的羞辱,一怒之下,拔刀而起,以至于一人丧命多人受伤,于欢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,当判决书公布过后,舆论大哗,最近几天,就此事的舆情有持续发酵的趋势,并呈现出一边倒的态势。

  于欢之举,乃孝子之举毫无疑问,公众舆论对其深表同情与理解是意料之中的事情,不过,笔者认为,对于欢的同情与理解只是基于道德层面的感情用事,国家为何要制定法律,提倡依法治国而非抛弃法律而纯粹以德治国?那也是因为道德无法包打天下,很多事情必须用法律来规范。

  从道德层面讲,笔者同样认为于欢的行为具有正义性,然而,正义意味着合理,却未必合法,鲁提辖拳打镇关西、梁山好汉智取生辰纲,在小说和电视当中,都是令人拍手称快的举动,但是,在一个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时代,这就是违法犯罪。

  

  月息10?到底算不算高息?和正常的银行利率相比肯定是高得不能再高了,但是,倘若一个人借不到钱,而又急需用钱,并且预期无需太长的时间可能通过高利贷走出困境,那么,这个时候,根本就不会太在乎10?月息,事实上,一个诚信度有问题的人,要借1万元钱,承诺一个月后支付1千元的利息,绝不是件容易的事,这个时候,唯有黑社会才敢铤而走险。

  有人对黑社会放高利贷愤愤不平,其实,大家有没有想过,放高利贷对于黑社会而言,其实是较为文明的敛财手段,怎么说都比偷偷抢枪、打打杀杀要好。放高利贷虽然给人的感觉很黑心,但是,黑社会的哥们不会逼着你借贷,在未到期的时候也不会逼着你还贷,只有三番五次找你,让他们扫兴而归的时候,他们才会采取较为野蛮的方式来催债。

 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,这是基本的道德和法律准则,有人将向于欢母亲讨债的黑社会比作民国时期的黄世仁,其实黄世仁本身是一个虚拟的人物,在中国的旧社会,不存在真正的地主,所谓的地主基本上都是勤劳、有能力、善于积累资本的人。

  

  不过,虽然从道德层面上讲,于欢的行为无可厚非,但是,他们母子俩毕竟与被刺死的杜志浩等人并非陌路相逢,杜志浩等人的过激行为跟于欢母亲的失信有直接的关系,倘若于欢被无罪释放,所导致的结果可能就是,在今后,类似的杀戮会越来越多,欠债的更是成了大爷、大娘。

  “百善孝为先”,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在汉朝,甚至提倡以孝治天下,正因为这是当时的治国核心理念,所以,那个时代才有了不少子女复仇而被无罪释放甚至被树为楷模的佳话,然而,在道德体系已经崩溃的当下,法律成为了维系社会正常运转的最后一道防线,当然,在法治程度仍然不高的情况下,有些问题可能已经成为了不治之症。

  就拿民间借贷来说,很多时候,即使走法律途径,放贷者得以胜诉,欠债者依然是不慌不忙,死不执行,在这种情况下,动用私刑或许就成了要回欠款的唯一途径。这是对付“老赖”最为有效的办法,黑社会之所以成为民间放贷的主流,背后所折射出的是严重的社会诚信危机。

  于欢为了维护母亲的尊严,用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讨债人的生命。根据媒体所披露的案情看,这或许是于欢的无奈选择,然而,法律只讲事实,而不会过于注重道德和情感。譬如说,一个人欠了你几十万,你派人将他店面里面的物品全部强行搬空,价值刚好折抵债务,虽然合情合理,但你能说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吗?

  对于欢的判决,无期徒刑显然是太重了,但是,如果在一死多伤的情况下,仍然认定他无罪,估计普天之下的“老赖”们都会笑得合不拢嘴了,今后,故意欠钱不还,看你能把他们怎么样。

  当然,杜志浩等人对于欢母亲的羞辱行为本身触犯了法律,于欢的行为具有正当防卫的性质,只是防卫太过,不过,毕竟其母失信在先,才导致了连串悲剧的发生,所以,综合考虑,对于欢进行改判,顶格缓刑是最为合理的,否则将导致更多失信行为产生,并由此而引发类似的杀戮。